本卷提要上卷是全書思想最重要的部分之一。弟子公孫丑問:如果您在齊國當上卿相,會不會緊張?孟子答「我四十不動心」,由此帶出「浩然之氣」——一種靠長期做正當的事累積出來的底氣。接著他提出「四端」:人天生就有同情、羞恥、謙讓、是非四種苗頭,看到小孩快掉進井裡會本能地驚慌,這就是善的證據。「揠苗助長」的寓言也在這裡。下卷記孟子在齊國從任職到辭官的過程,「天時不如地利,地利不如人和」出自開篇。
公孫丑下·1
孟子曰:「天時不如地利,地利不如人和。三里之城,七里之郭,環而攻之而不勝;夫環而攻之,必有得天時者矣,然而不勝者,是天時不如地利也。城非不高也,池非不深也,兵革非不堅利也,米粟非不多也,委而去之,是地利不如人和也。故曰:域民不以封疆之界,固國不以山溪之險,威天下不以兵革之利。得道者多助,失道者寡助。寡助之至,親戚畔之;多助之至,天下順之。以天下之所順,攻親戚之所畔,故君子有不戰,戰必勝矣。」
白話孟子說:有利的天時比不上有利的地勢,有利的地勢比不上人心的團結。一座內城三里、外城七里的小城,圍起來攻打卻攻不下。既然圍攻,總會碰上有利的天時,可還是攻不下,這就說明天時比不上地利。也有城牆並不矮、護城河並不淺、武器盔甲並不差、糧食並不少的城,守軍卻棄城逃走,這就說明地利比不上人和。所以說:限制百姓不能靠劃定疆界,鞏固國防不能靠山川險要,威服天下不能靠武器精良。合乎正道的人幫助他的人多,背離正道的人幫助他的人少。幫助的人少到極點,連親戚都背叛他;幫助的人多到極點,全天下都順從他。用天下都順從的力量,去打連親戚都背叛的人,所以君子要麼不打,一打必勝。
解讀三個層次遞進,落點在「人和」,而「人和」又被進一步歸結為「得道」。孟子在這裡把軍事問題還原成政治問題:一切物質條件都要通過人來發揮作用,而人願不願意為你拚命,取決於你是否站在正道上。「得道多助,失道寡助」由此成為中文裡使用最廣的政治判斷之一。
公孫丑下·2
孟子將朝王。王使人來曰:「寡人如就見者也,有寒疾,不可以風;朝將視朝,不識可使寡人得見乎?」
對曰:「不幸而有疾,不能造朝。」
明日出弔於東郭氏。公孫丑曰:「昔者辭以病,今日弔,或者不可乎?」
曰:「昔者疾,今日愈,如之何不弔?」
王使人問疾,醫來。孟仲子對曰:「昔者有王命,有采薪之憂,不能造朝。今病小愈,趨造於朝;我不識能至否乎?」使數人要於路曰:「請必無歸而造於朝。」
不得已而之景丑氏宿焉。
景子曰:「內則父子,外則君臣,人之大倫也。父子主恩,君臣主敬。丑見王之敬子也,未見所以敬王也。」
曰:「惡!是何言也!齊人無以仁義與王言者,豈以仁義為不美也?其心曰『是何足與言仁義也』云爾,則不敬莫大乎是。我非堯舜之道不敢以陳於王前,故齊人莫如我敬王也。」
景子曰:「否,非此之謂也。《禮》曰:『父召無諾;君命召,不俟駕。』固將朝也,聞王命而遂不果,宜與夫禮若不相似然。」
曰:「豈謂是與?曾子曰:『晉楚之富,不可及也。彼以其富,我以吾仁;彼以其爵,我以吾義,吾何慊乎哉?』夫豈不義而曾子言之?是或一道也。天下有達尊三:爵一,齒一,德一。朝廷莫如爵,鄉黨莫如齒,輔世長民莫如德。惡得有其一,以慢其二哉?故將大有為之君,必有所不召之臣;欲有謀焉則就之。其尊德樂道,不如是不足以有為也。故湯之於伊尹,學焉而後臣之,故不勞而王;桓公之於管仲,學焉而後臣之,故不勞而霸;今天下地醜德齊,莫能相尚。無他,好臣其所教,而不好臣其所受教。湯之於伊尹,桓公之於管仲,則不敢召;管仲且猶不可召,而況不為管仲者乎?」
白話孟子準備去朝見齊王。齊王派人來說:我本該親自來見您的,可是得了風寒,不能吹風。明天早上我要臨朝,不知道能不能讓我見到您?孟子回答:不巧我也病了,不能上朝。第二天,孟子出門到東郭大夫家弔喪。公孫丑說:昨天您用生病推辭,今天卻去弔喪,恐怕不合適吧?孟子說:昨天病了,今天好了,為什麼不能去弔喪?齊王派人來探病,還帶了醫生。孟仲子應付說:昨天有大王的命令,可他身體不適,沒能上朝。今天病稍好一些,已經趕去朝廷了,我不知道他到了沒有。同時派好幾個人在路上攔住孟子說:請務必別回家,直接去朝廷。孟子沒辦法,就到景丑家去住下。景丑說:在家講父子,在外講君臣,這是人倫大節。父子之間重在恩情,君臣之間重在恭敬。我看見大王對您很敬重,卻沒看見您怎麼敬重大王。孟子說:唉,這是什麼話!齊國人裡沒有一個肯拿仁義去跟大王談的,難道是覺得仁義不好嗎?他們心裡想的是「這個人哪值得跟他談仁義」罷了——不敬重再沒有比這更嚴重的了。我不是堯舜之道就不敢在大王面前陳說,所以齊國人裡沒有誰比我更敬重大王。景丑說:不,我不是說這個。《禮》上講:父親召喚,答應一聲就要動身;君主召喚,不等車馬備好就先走。您本來準備上朝的,聽到大王的召命反而不去了,這似乎和禮的要求對不上。孟子說:怎麼能這樣講呢?曾子說過:晉國楚國的富有,是比不上的。可是他們憑財富,我憑我的仁;他們憑爵位,我憑我的義——我有什麼不如人的?難道這話不合義,曾子會說嗎?這裡面自有一種道理。天下普遍受尊重的有三樣:爵位、年齡、德行。在朝廷上最看重爵位,在鄉里最看重年齡,而輔助時世、教化百姓最看重德行。怎麼能仗著其中一樣,就輕慢另外兩樣呢?所以打算大有作為的君主,一定有他不能隨便召喚的臣子;想要商量事情,就自己去登門。他尊崇德行、樂於聞道,不到這個程度,就不足以成就大事。所以商湯對伊尹,是先向他學習然後才用他做臣子,所以不費力就稱了王;齊桓公對管仲,也是先向他學習然後才用他做臣子,所以不費力就稱了霸。如今天下各國土地相當、德行相似,誰也壓不倒誰,沒有別的原因,就是因為君主只喜歡用聽自己指揮的人,不喜歡用能教導自己的人。商湯對伊尹、桓公對管仲,都不敢隨便召喚;連管仲都不可以召喚,何況不願意做管仲的人呢?
解讀這一章記錄了孟子與齊王之間一次微妙的角力,也是他「不召之臣」立場的完整表述。他區分了三種尊嚴的來源:爵位屬於朝廷,年齡屬於鄉里,德行屬於天下;君主只擁有其中一種,就沒有資格輕慢另外兩種。他堅持要齊王主動來見,不是擺架子,而是要確立一種關係——如果一開始就以臣屬身份被呼來喝去,後面就不可能講出真話。
公孫丑下·3
陳臻問曰:「前日於齊,王饋兼金一百而不受;於宋,饋七十鎰而受;於薛,饋五十鎰而受。前日之不受是,則今日之受非也;今日之受是,則前日之不受非也;夫子必居一於此矣。」
孟子曰:「皆是也。當在宋也,予將有遠行;行者必以贐,辭曰『饋贐』,予何為不受?當在薛也,予有戒心,辭曰『聞戒故為兵饋之』,予何為不受?若於齊則未有處也。無處而饋之,是貨之也;焉有君子而可以貨取乎?」
白話陳臻問:以前在齊國,齊王送您上等黃金一百鎰,您不接受;在宋國,送七十鎰,您接受了;在薛地,送五十鎰,您也接受了。如果從前不接受是對的,那今天接受就不對;如果今天接受是對的,那從前不接受就不對。老師這兩種情況總得占一頭吧。孟子說:都對。在宋國的時候,我要出遠門;送行的人本來就該送盤纏,人家說「送點路費」,我為什麼不接受?在薛地的時候,我有防備危險的顧慮,人家說「聽說您需要戒備,所以送點錢置辦兵器」,我為什麼不接受?至於在齊國,就沒有這樣的名目。沒有名目卻送錢,那是在收買我;哪有君子可以拿錢收買的?
解讀同一個行為在不同處境下性質完全不同,這正是孟子講「義」的方式:義不是一套固定的規則,而是對具體情境的判斷。判斷的關鍵在於這筆錢有沒有正當的名目——有名目的是禮尚往來,沒名目的就是收買。「無處而饋之,是貨之也」一句,劃出了公私之間那條看不見卻很硬的線。
公孫丑下·4
孟子之平陸,謂其大夫曰:「子之持戟之士,一日而三失伍,則去之否乎?」
曰:「不待三。」
「然則子之失伍也亦多矣。兇年饑歲,子之民老羸轉於溝壑,壯者散而之四方者幾千人矣。」
曰:「此非距心之所得為也。」
曰:「今有受人之牛羊而為之牧之者,則必為之求牧與芻矣。求牧與芻而不得,則反諸其人乎?抑亦立而視其死與?」
曰:「此則距心之罪也。」
他日,見於王曰:「王之為都者,臣知五人焉。知其罪者,惟孔距心。為王誦之。」
王曰:「此則寡人之罪也。」
白話孟子到平陸,對當地的長官說:如果您手下拿戟的衛士一天之內三次脫離隊伍,您會不會開除他?那人說:不用等到三次。孟子說:那麼您自己脫離職守的次數也不少了。災荒年頭,您治下的百姓中,老弱倒斃在山溝裡、壯年逃散到四方的,差不多有幾千人。那人說:這不是我孔距心能夠決定的事。孟子說:假如有人接受了別人的牛羊替他放牧,那一定要替牛羊找牧場和草料。找不到牧場和草料,是把牛羊還給主人呢,還是站在旁邊看著牠們餓死?那人說:這確實是我孔距心的罪過。後來孟子見到齊王,說:大王手下管理城邑的長官,我認識五個。其中知道自己有罪的,只有孔距心。他把這件事向齊王複述了一遍。齊王說:這其實是我的罪過。
解讀孟子的方法還是老套路:先讓對方在一個無關的案例上說出原則,再把原則套回他自己身上。牧羊人的比喻尤其精準——受託者不能以「我做不了主」為由袖手旁觀,要麼想辦法,要麼辭職交還。最後齊王一句「此則寡人之罪也」,說明這條追責鏈條孟子是一路推到頂端的。
公孫丑下·5
孟子謂蚔蛙曰:「子之辭靈丘而請士師,似也,為其可以言也。今既數月矣,未可以言與?」
蚔蛙諫於王而不用,致為臣而去。
齊人曰:「所以為蚔蛙,則善矣;所以自為,則吾不知也。」
公都子以告。
曰:「吾聞之也:有官守者,不得其職則去;有言責者,不得其言則去。我無官守,我無言責也,則吾進退豈不綽綽然有餘裕哉?」
白話孟子對蚔蛙說:您辭去靈丘的長官、請求做司法官,看起來是有道理的,因為這個位置可以進言。如今已經好幾個月了,還不能進言嗎?蚔蛙於是向齊王進諫,沒被採納,就辭職走了。齊國人議論說:他替蚔蛙出的主意是不錯,可他替自己打算得怎麼樣,我們就不知道了。公都子把這話告訴孟子。孟子說:我聽說過:有官職的人,不能盡到職責就該辭職;有進言責任的人,話說不出去就該辭職。我既沒有官職,也沒有進言的專責,那我的進退不是寬綽得很、餘地大得很嗎?
解讀孟子在齊國是客卿,沒有具體職掌,這個身份差別是他回應的關鍵。他並非狡辯:有位就有責,有責就必須以去留來擔保自己的話;沒有位的人反而可以從容進退。這番話也透露出他為什麼始終不肯接受齊國的正式官職與俸祿——保持進退的自由,是保持發言分量的前提。
公孫丑下·6
孟子為卿於齊,出弔於滕,王使蓋大夫王驩為輔行。王驩朝暮見,反齊、滕之路,未嘗與之言行事也。
公孫丑曰:「齊卿之位,不為小矣;齊、滕之路,不為近矣。反之而未嘗與言行事,何也?」
曰:「夫既或治之,予何言哉?」
白話孟子在齊國做卿,奉命到滕國弔喪,齊王派蓋邑的長官王驩做副使同行。王驩早晚都來見他,可從齊國到滕國一個來回,孟子從沒和他談過公事。公孫丑說:齊國卿的位置不算小,齊國到滕國的路不算近,一個來回卻沒和他談過公事,這是為什麼?孟子說:既然已經有人把事情都辦妥了,我還說什麼呢?
解讀王驩是齊王的親信,一路上事事搶著辦妥,實際上是在監視兼架空。孟子的沉默不是賭氣,而是一種姿態:既然決定權不在自己手上,就不必參與那套表面上的協商。全章不到百字,卻把一個不受信任的使臣的處境寫得很清楚。
公孫丑下·7
孟子自齊葬於魯。反於齊,止於嬴。充虞請曰:「前日不知虞之不肖,使虞敦匠事;嚴,虞不敢請。今愿竊有請也:木若以美然。」
曰:「古者棺槨無度,中古棺七寸,槨稱之,自天子達於庶人。非直為觀美也,然後盡於人心。不得,不可以為悅;無財,不可以為悅。得之為有財。古之人皆用之,吾何為獨不然?且比化者,無使土親膚,於人心獨無恔乎?吾聞之君子:不以天下儉其親。」
白話孟子從齊國回魯國安葬母親,返回齊國時在嬴地停留。充虞請教說:前些日子承蒙您不嫌我無能,讓我負責監造棺木;當時事情緊急,我不敢多問。現在想冒昧請教:那棺木好像太講究了些。孟子說:上古時候棺槨沒有規定的厚薄,中古以後規定棺厚七寸,槨與之相稱,從天子到平民都一樣。這不只是為了好看,而是這樣才算盡了心。禮制上不允許,做子女的心裡不痛快;沒有財力,心裡也不痛快。既合乎規定又有財力,古人都會這麼做,我為什麼偏偏不能?何況替死去的人著想,不讓泥土直接挨著遺體的肌膚,難道在人心裡就沒有一點安慰嗎?我聽君子說過:不會因為天下的緣故,在自己父母身上省錢。
解讀這一章要和《梁惠王下》最後那次「後喪逾前喪」的指控對讀。孟子的辯解建立在兩個條件上:合乎禮制的規格,加上當時確實具備的財力——兩者缺一,他都不會那樣做。所以這不是奢侈,而是「得之為有財」的分寸。末句「不以天下儉其親」語氣很重,是儒家對孝的一種底線表達。
公孫丑下·8
沈同以其私問曰:「燕可伐與?」
孟子曰:「可。子噲不得與人燕,子之不得受燕於子噲。有仕於此,而子悅之,不告於王,而私與之吾子之祿爵;夫士也,亦無王命而私受之於子,則可乎?何以異於是?」
齊人伐燕。或問曰:「勸齊伐燕,有諸?」
曰:「未也。沈同問:『燕可伐與?』吾應之曰:『可。』彼然而伐之也。彼如曰:『孰可以伐之?』則將應之曰:『為天吏則可以伐之。』今有殺人者,或問之曰:『人可殺與?』則將應之曰:『可。』彼如曰:『孰可以殺之?』則將應之曰:『為士師則可以殺之。』今以燕伐燕,何為勸之哉?」
白話沈同以私人身份問孟子:燕國可以討伐嗎?孟子說:可以。子噲沒有權力把燕國讓給別人,子之也沒有權力從子噲手裡接受燕國。打個比方:這裡有個做官的人,您很喜歡他,就不報告大王,私自把您的俸祿和爵位讓給他;那個人也沒有大王的命令,就私自從您手裡接受了——這行嗎?子噲和子之的事,跟這有什麼不同?後來齊國真的攻打了燕國。有人問孟子:您勸齊國討伐燕國,有這回事嗎?孟子說:沒有。沈同問「燕國可以討伐嗎」,我回答「可以」,他們就以為可以去打了。他如果接著問「誰有資格去討伐」,我就會回答「奉天命的人才可以討伐」。就好比現在有個殺人犯,有人問「這人該殺嗎」,我會回答「該殺」;他如果接著問「誰可以殺他」,我就會回答「司法官才可以殺他」。如今是拿一個和燕國一樣糟的國家去打燕國,我怎麼會勸他們這麼做?
解讀孟子在這裡做了一個關鍵區分:行為的正當性和執行者的資格是兩回事。燕國內部的君位私相授受確實不合法,但這不等於任何人都有權去懲罰它。「以燕伐燕」四個字很重——齊國自己也不行仁政,所以它的討伐只是強者對弱者的掠奪,而不是正義的執行。這段辯解也顯示孟子事後很清楚自己的話被利用了。
公孫丑下·9
燕人畔,王曰:「吾甚慚於孟子。」
陳賈曰:「王無患焉,王自以為與周公,孰仁且智?」
王曰:「惡!是何言也!」
曰:「周公使管叔監殷,管叔以殷畔。知而使之,是不仁也;不知而使之,是不智也。仁智,周公未之盡也,而況於王乎?賈請見而解之。」
見孟子問曰:「周公何人也?」
曰:「古聖人也。」
曰:「使管叔監殷,管叔以殷畔也,有諸?」
曰:「然。」
曰:「周公知其將畔而使之與?」
曰:「不知也。」
「然則聖人且有過與?」
曰:「周公,弟也;管叔,兄也。周公之過,不亦宜乎?且古之君子,過則改之;今之君子,過則順之。古之君子,其過也如日月之食,民皆見之;及其更也,民皆仰之。今之君子,豈徒順之?又從為之辭。」
白話燕國人反叛了。齊王說:我對孟子感到很慚愧。陳賈說:大王不必發愁。大王自己覺得,跟周公比,誰更仁、更智?齊王說:唉,這是什麼話!陳賈說:周公派管叔去監管殷商遺民,管叔卻帶著殷人反叛了。如果周公明知他會反叛還派他去,那是不仁;如果不知道就派他去,那是不智。仁和智,連周公都沒能做到周全,何況大王呢?請讓我去見孟子,替您解釋一下。陳賈見到孟子,問:周公是什麼樣的人?孟子說:是古代的聖人。陳賈問:他派管叔監管殷民,管叔帶著殷人反叛,有這回事嗎?孟子說:有。陳賈問:周公是知道他會反叛還派他去的嗎?孟子說:不知道。陳賈說:那麼聖人也會有過錯了?孟子說:周公是弟弟,管叔是哥哥。周公犯這樣的錯,不也是人之常情嗎?何況古代的君子,犯了錯就改;今天的所謂君子,犯了錯卻順著錯下去。古代的君子,他的過錯像日蝕月蝕,百姓都看得見;等他改正了,百姓都仰望他。今天的所謂君子,豈止是順著錯下去?還要編出一套說辭來替自己辯護。
解讀陳賈的邏輯是「聖人也有錯,所以大王的錯不算什麼」,用先例來取消責任。孟子先老實承認周公確實有失察——他沒有為聖人護短;接著把焦點從「有沒有錯」轉到「錯了怎麼辦」。最後那句「又從為之辭」,正是對陳賈本人所做之事的當面指認:你此刻做的,就是我說的那種文過飾非。
公孫丑下·10
孟子致為臣而歸。
王就見孟子曰:「前日愿見而不可得,得侍同朝甚喜。今又棄寡人而歸,不識可以繼此而得見乎?」
對曰:「不敢請耳,固所愿也。」
他日王謂時子曰:「我欲中國而授孟子室,養弟子以萬鐘,使諸大夫國人皆有所矜式。子盍為我言之?」
時子因陳子而以告孟子,陳子以時子之言告孟子。
孟子曰:「然。夫時子惡知其不可也?如使予欲富,辭十萬而受萬,是為欲富乎?季孫曰:『異哉子叔疑!使己為政,不用,則亦已矣,又使其子弟為卿。人亦孰不欲富貴?而獨於富貴之中有私龍斷焉。』古之為市也,以其所有易其所無者,有司者治之耳。有賤丈夫焉,必求龍斷而登之,以左右望而罔市利。人皆以為賤,故從而征之。征商自此賤丈夫始矣。」
白話孟子辭去官職準備回鄉。齊王前來看他,說:從前想見您見不到,後來能同朝共事,我非常高興。如今您又要丟下我回去了,不知道今後還能不能再見到您?孟子回答:我不敢主動請求罷了,這本來就是我的願望。過了些日子,齊王對時子說:我想在國都中心給孟子一所房子,用一萬鐘糧食供養他的學生,讓大夫和國人都有個效法的榜樣。你何不替我去說說?時子託陳子把話轉告孟子。孟子說:是啊,時子哪裡知道這事不行呢?假如我想發財,那我辭掉十萬鐘的俸祿卻來接受一萬鐘,這算是想發財嗎?季孫說過:子叔疑這個人真奇怪!讓他執政,不被採納也就算了,卻又讓自己的子弟去做卿。人誰不想富貴?可他偏偏要在富貴裡頭獨佔一個制高點。古時候做買賣,是拿自己有的換自己沒有的,官吏只負責管理秩序。有個下作的漢子,非要找個高地爬上去,左看右看,把市場上的好處全網羅過來。大家都覺得他下作,於是開始向他徵稅。向商人徵稅,就是從這個下作的漢子開始的。
解讀齊王想用房子和供養留住孟子,孟子看穿了這是把他變成一個裝點門面的擺設。他先用一句反問說明自己不是為錢,再用「龍斷」(壟斷)的故事點出真正令人不齒的東西:不是求富貴,而是想在富貴裡佔一個別人上不去的位置。「壟斷」一詞的來源就在這裡,本義是市場邊上的那塊高地。
公孫丑下·11
孟子去齊,宿於晝。有欲為王留行者,坐而言。不應,隱几而臥。
客不悅曰:「弟子齊宿而後敢言;夫子臥而不聽;請勿復敢見矣。」
曰:「坐。我明語子:昔者魯繆公無人乎子思之側,則不能安子思;泄柳、申詳無人乎繆公之側,則不能安其身。子為長者慮,而不及子思。子絕長者乎?長者絕子乎?」
白話孟子離開齊國,在晝地過夜。有個想替齊王挽留他的人,恭恭敬敬坐著勸說。孟子不答話,靠著小桌子閉目養神。那客人不高興地說:我齋戒了一夜才敢來進言,先生卻躺著不聽,我以後再也不敢來見您了。孟子說:坐下。我明白告訴你:從前魯繆公如果不派人守在子思身邊表示誠意,就沒法讓子思安心留下;泄柳、申詳如果沒有人在繆公身邊替他們說話,也沒法安身。你替我這個長者著想,卻沒想到子思當年受到的那種對待。到底是你先斷了我,還是我先斷了你呢?
解讀留人不是靠一場懇談,而是靠一套讓人願意留下的實際安排。孟子舉子思的例子,是提醒對方:真正的挽留應該發生在齊王那一邊,而不是由一個說客在旅舍裡完成。他反問「子絕長者乎?長者絕子乎」,語氣不重,意思卻很清楚——先放棄的並不是他。
公孫丑下·12
孟子去齊,尹士語人曰:「不識王之不可以為湯、武,則是不明也;識其不可然且至,則是干澤也。千里而見王,不遇故去;三宿而後出晝,是何濡滯也!士則茲不悅。」
高子以告。
曰:「夫尹士惡知予哉?千里而見王,是予所欲也。不遇故去,豈予所欲哉?予不得已也。予三宿而出晝,於予心猶以為速。王庶幾改之!王如改諸,則必反予。夫出晝而王不予追也,予然後浩然有歸志。予雖然,豈舍王哉?王由足用為善;王如用予,則豈徒齊民安?天下之民舉安。王庶幾改之!予日望之!予豈若是小丈夫然哉!諫於其君而不受,則怒,悻悻然見於其面,去則窮日之力而後宿哉?」
尹士聞之,曰:「士誠小人也。」
白話孟子離開齊國。尹士對別人說:如果他不知道齊王成不了商湯周武那樣的人,那是不明白事理;如果知道不行還要來,那就是想求好處。跑了一千里來見大王,不合意就走,卻在晝地住了三夜才出境,怎麼這樣拖拖拉拉!我對此很不滿意。高子把這話轉告孟子。孟子說:尹士哪裡了解我呢?跑一千里來見大王,這是我自己想做的;不合意就走,難道也是我想要的嗎?我是不得已。我住了三夜才離開晝地,在我心裡還嫌太快了。我盼著大王能改變主意!大王如果真改了,一定會把我請回去。可是出了晝地,大王並沒有派人來追,我這才下定決心回鄉。就算這樣,我難道就放棄大王了嗎?大王還是足以做好事的;大王如果肯用我,何止齊國百姓能安定?天下的百姓都能安定。盼著大王能改變主意——我天天盼著呢!我難道像那種小心眼的人:向君主進諫不被接受就發火,臉上掛著怨氣,一走就用盡一整天的力氣趕路,非要跑得遠遠的才肯歇腳?尹士聽到這話,說:我尹士真是個小人。
解讀「三宿而出晝」這個細節被外人讀成拖泥帶水,孟子的解釋卻讓它變成了整章最動人的地方:那三天是留給對方回心轉意的餘地。他坦白承認自己不是無所謂——他確實想成事,也確實失望,但他不讓失望變成怨恨。尹士最後那句自認小人,是《孟子》裡少見的、對手被說服後的直接反應。
公孫丑下·13
孟子去齊,充虞路問曰:「夫子若有不豫色然。前日虞聞諸夫子曰:『君子不怨天,不尤人。』」
曰:「彼一時,此一時也。五百年必有王者興,其間必有名世者。由周而來,七百有餘歲矣;以其數則過矣,以其時考之則可矣。夫天,未欲平治天下也,如欲平治天下,當今之世,舍我其誰也?吾何為不豫哉?」
白話孟子離開齊國,充虞在路上問:老師好像有些不痛快的神色。前些日子我聽老師說過:君子不埋怨上天,不責怪別人。孟子說:那是一個時候,這是另一個時候。每五百年必定有王者興起,其間必定有聞名於世的人物。從周朝開國到現在,七百多年了;按年數算已經超過了,按時勢考察也正是時候。看來上天還不想讓天下太平吧;如果想讓天下太平,在當今這個世上,除了我還有誰呢?我為什麼要不痛快呢?
解讀「舍我其誰」四個字常被當成狂傲,其實它前面還有一句「夫天,未欲平治天下也」。孟子是先把最壞的可能承認下來——也許時機根本沒到——然後才說出那句話。這樣一來,「舍我其誰」就不是自吹,而是一種在承認可能失敗之後仍然不退場的承擔。全章從「若有不豫色」寫到「吾何為不豫哉」,情緒的轉折就在這一念之間。
公孫丑下·14
孟子去齊,居休。公孫丑問曰:「仕而不受祿,古之道乎?」
曰:「非也。於崇,吾得見王;退而有去志,不欲變,故不受也。繼而有師命,不可以請。久於齊,非我志也。」
白話孟子離開齊國,住在休地。公孫丑問:做官卻不接受俸祿,是古人的做法嗎?孟子說:不是。在崇地的時候,我見到了齊王;回來以後就有了離開的念頭,不想改變這個決定,所以沒接受俸祿。後來趕上有軍事命令,不便提出辭行。長期留在齊國,並不是我的本意。
解讀作為《公孫丑》篇的收尾,這一章解釋了一個技術性的疑問,卻也把孟子在齊國幾年的心態交代清楚了:從很早就決定要走,只是一直沒等到合適的時機。不受俸祿,是為了讓自己隨時走得掉——這與前面「無官守、無言責,進退綽綽然有餘裕」是同一種考慮。